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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华超净: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02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33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 年 3 月 2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2 年 3 月 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2
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 9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陆建平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集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68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259,101,73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45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3 人,代表股份 220,899,96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89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5 人,代表股份 38,201,7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554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2 人,代表股份 47,652,861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8.17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9,451,091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1.62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5 人,代表股份 38,201,7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554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
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133,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107%;
反对 6,96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684,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776%;反对 6,96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4.62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00   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133,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107%;
反对 6,96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684,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776%;反对 6,96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4.62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3.00     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133,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107%;
反对 6,96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684,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776%;反对 6,96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4.62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4.00     审议《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130,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096%;
反对 6,97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681,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713%;反对 6,97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4.62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5.00     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133,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107%;
反对 6,96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684,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776%;反对 6,96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4.62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6.00     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133,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107%;
反对 6,96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684,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776%;反对 6,96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4.62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7.00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232,0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27%;
反对 7,869,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8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854%;反对 7,869,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6.51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议案 8.00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 8.01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232,0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27%;
反对 7,869,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8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854%;反对 7,869,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6.51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8.02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232,0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27%;
反对 7,869,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8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854%;反对 7,869,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6.51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8.03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232,0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27%;
反对 7,869,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8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854%;反对 7,869,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6.51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8.04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232,0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27%;
反对 7,869,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8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854%;反对 7,869,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6.51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8.05 (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232,0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27%;
反对 7,869,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8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854%;反对 7,869,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6.51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8.06 (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323,8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981%;
反对 7,777,8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874,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781%;反对 7,777,8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6.32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8.07 (7)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323,8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981%;
反对 7,777,8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874,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781%;反对 7,777,8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6.32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8.08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232,0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27%;
反对 7,869,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8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854%;反对 7,869,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6.51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8.09 (9)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232,0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27%;
反对 7,869,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8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854%;反对 7,869,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6.51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8.10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232,0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27%;
反对 7,869,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8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854%;反对 7,869,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6.51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9.00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244,3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74%;
反对 7,857,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95,4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112%;反对 7,857,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6.488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议案 10.00     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244,3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74%;
反对 7,857,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95,4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112%;反对 7,857,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6.488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议案 11.00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244,3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74%;
反对 7,857,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95,4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112%;反对 7,857,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6.488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议案 12.00     审议《关于最近五年内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
采取监管措施情况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133,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107%;
反对 6,96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684,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776%;反对 6,96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4.62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议案 13.00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133,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107%;
反对 6,96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684,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776%;反对 6,96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4.62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议案 14.00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
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244,3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74%;
反对 7,857,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95,4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112%;反对 7,857,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6.488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议案 15.00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244,3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74%;
反对 7,857,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95,4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112%;反对 7,857,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6.488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议案 16.00     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6,303,3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114%;
反对 7,06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78,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182%;反对 7,06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5.58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王珩女士、陈克先生和由强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17.00     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6,303,3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114%;
反对 7,06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78,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182%;反对 7,06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5.58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王珩女士、陈克先生和由强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18.00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6,303,3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114%;
反对 7,06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78,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182%;反对 7,06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5.58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王珩女士、陈克先生和由强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