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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华超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9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
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和《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
符合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发展阶
段,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二、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我们审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
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
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鉴于该所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我们同意续聘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
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沈同仙                                    龚菊明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