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超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6-14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苏州天华超净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
涉及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行为,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没有
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沈同仙 龚菊明
2022年 6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