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8-079 债券代码:123003 债券简称:蓝思转债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 3,243,231,023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82.2401%;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810,807,756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0.5600%,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9 月 19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及股本变动情况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606,000,000 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28 号”文件核准, 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7,360,000 股,并于 2015 年 3 月 18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016 年 4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22 号文核准,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3,840,924 股,公司总股本由 673,360,000 股增加 至 727,200,924 股。 2016 年 6 月,公司实施完毕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727,200,9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送红股 2 股,同 1/5 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18 股。公司总股本由 727,200,924 股 增加至 2,181,602,772 股。 2017 年 6 月 , 公 司 实 施 完 毕 2016 年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 以 总 股 本 2,181,602,7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送红 股 1 股,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1 股。公司总股本由 2,181,602,772 股增加至 2,617,923,326 股。 2017 年 12 月,公司向符合条件的 544 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了 11,107,250 股 限制性股票;2018 年 5 月,公司完成回购注销徐凯、徐治国等 11 名因从公司离 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61,500 股;2018 年 6 月,公司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彭孟武先生、刘曙光先生、李晓 明先生合计授予了 275,000 股限制性股票。至此,公司总股本由 2,617,923,326 股 增加至 2,629,144,076 股。 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蓝思转债”,债券代码“123003”) 自 2018 年 6 月 14 日进入转股期。截至 2018 年 6 月 22 日,“蓝思转债”共计转 股 9,184 股,公司总股本由 2,629,144,076 股增加至 2,629,153,260 股。 2018 年 7 月 2 日,公司实施完毕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2,629,153,2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99892 元(含税), 同 时 以 资 本 公 积 金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4.999459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2,629,153,260 股增加至 3,943,587,652 股。 自 2018 年 7 月 2 日至本次解除限售申请日间,因“蓝思转债”转股新增股 份 25,202 股,公司总股本由 3,943,587,652 股增加至 3,943,612,854 股,其中限售 股份数量为 3,273,875,3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3.02%。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长沙群欣投资 2/5 咨询有限公司及郑俊龙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长沙群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2、郑俊龙先生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若其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则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本公司 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且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 述承诺。 (二)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长沙群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郑俊龙先 生于 2018 年 2 月 7 日作出股份追加限售承诺: 自愿将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蓝思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期延 长 6 个月,即解锁时间由原 2018 年 3 月 18 日延迟至 2018 年 9 月 18 日。若在股 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导致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 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3/5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所作的全部股份限 售承诺,且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违法违规为其提供担 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8 年 9 月 19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3,243,231,02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82.240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3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首发前限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 股东名称 备注 售股”总数 数量 市流通数量 其股东为公司现任董事/高 蓝思科技(香 级管理人员,且承诺在任职 2,951,857,532 2,951,857,532 737,964,383 港)有限公司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因此每年实际 长沙群欣投资 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其 288,025,612 288,025,612 72,006,403 咨询有限公司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 理,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将以 75%的比例锁定,并 郑俊龙 3,347,879 3,347,879 836,970 于每年初按照 25%的比例 自动解锁其直接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合计 3,243,231,023 3,243,231,023 810,807,756 5、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通过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长沙群欣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周群飞女士、郑俊龙先生、饶桥兵先生,在 其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其履行承诺情况。 4/5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和股东的承诺;3、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蓝思科 技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