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9-03-27
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9-013
债券代码:123003 债券简称:蓝思转债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9 日发布了(临
2019-010)《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 年 3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8 年 3 月 28 日至 2018 年 3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3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3 月 28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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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9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2019 年 3 月 25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在长沙市榔梨街道龙华村阳光东路,蓝思科技(长沙)有限
公司行政楼一楼 VIP 会议室。
9、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 修订)》的规定
提交有关资料。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后提交,具体如
下:
序号 提案名称
1.00 提案 1 《关于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提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
2.00
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1、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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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提案须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持有“蓝思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提案 1 《关于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
1.00 √
议案》
提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下修
2.00 √
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附件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原件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原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29 日 13:00 至 14:00。
联系地址:长沙市榔梨街道龙华村阳光东路,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
证券法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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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少伟、周天舒
联系电话:0731-83285699
传真号码:0731-83285010
电子邮箱:lsgf@hnlens.com
3、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参加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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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433;
2、投票简称:“蓝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每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
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
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
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3)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候选非独立
董事人数(等额选举)或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非独立董事人
数(差额选举)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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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候选独立董
事人数(等额选举)或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独立董事人数(差
额选举)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候选非职工代
表监事人数(等额选举)或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非职工代表
监事人数(差额选举)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3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28 日下午 15:00,结束时
间为 2019 年 3 月 29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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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网址后,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蓝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
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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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蓝
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
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
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备注
提
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同 反 弃 勾的栏
编
码 意 对 权 目可以
投票
提案 1 《关于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1.00 √
的议案》
提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下
2.00 √
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委托股东对上述提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
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则视为委托股东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股东姓名(名称):
委托股东证件号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说明: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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