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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思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独立意见2020-12-01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作为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和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本次授权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本次发行需要,旨在确保本次发行成功,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通过本项议案。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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