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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思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2021-01-0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蓝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3 号)批

准,同意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蓝思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

荐机构”或“联合主承销商”)作为蓝思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联合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华泰联合证券”、“联合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

证券”、“联合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盛高华证

券”、“联合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联合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

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蓝思科技的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蓝思科技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符合

蓝思科技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1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

日,即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

于 25.44 元/股。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

联合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

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5.44 元/股,

发行价格为基准价格的 1 倍。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

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25.44 元/股,发行股数

589,622,641 股,募集资金总额 14,999,999,987.04 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

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4 名投资者,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

行的 A 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2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1      长沙领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6,540,880      4,999,999,987.20
 2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55,031,446      1,399,999,986.24
 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52,279,873      1,329,999,969.12
        GIC Private Limited(新加坡政府投资有限公
 4                                                     51,493,718      1,310,000,185.92
        司)
 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811,320      1,139,999,980.80
 6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308,176        999,999,997.44
 7      湖南财信精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446,540        799,999,977.60
 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654,088        499,999,998.72
 9      宁波君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688,679        449,999,993.76
 10     邓克维                                         17,688,678        449,999,968.32
 11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509,433        419,999,975.52
 12     深圳市中均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5,723,270        399,999,988.80
 13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5,723,270        399,999,988.80
 1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723,270        399,999,988.80
                       合计                          589,622,641     14,999,999,987.04

       (四)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4,999,999,987.04 元,扣除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

89,999,999.95 元、审计及验资费用 471,698.11 元、律师费用 377,358.49 元,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4,909,150,930.49 元。

       (五)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

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及限售期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1、2020 年 4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
                                          3
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

提交发行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

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4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全部议案。

    (三)监管部门注册程序

    1、2020 年 8 月 26 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关于深圳市蓝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

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

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0 年 8 月 27 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关于深圳市蓝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深交所发行上市

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

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3、2020 年 9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3 号),同意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经核查,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已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
     三、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联合主承销商已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向深交所报送《蓝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

案》”),并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向深交所提交了《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会后事项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最终询价名单为《发行方案》中已报送的询价对象 203 名,《发

行方案》报送后至《认购邀请书》发送前新增意向投资者 2 名,《认购邀请书》

发送后至 T 日前新增意向投资者 3 名,以及启动追加认购程序后新增意向投资者

3 名,共计 211 名,包括: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收市后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不

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联合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基金公司 70

名;证券公司 36 名;保险机构 22 名;期货公司 1 名;QFII3 名;其他机构投资

者 50 名;自然人 9 名。

    发行人及联合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T-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向 205 名在《认购邀请书》发送前表达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送达了本次

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至 14 日期间以电子邮

件的方式向 3 名在簿记前表达意向且符合特定条件的投资者补充发送了本次发

行的《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12 月 15 日簿记(以下简称“首轮申购”)结束后,

根据首轮认购申购报价情况,经发行人与联合主承销商统计,本次认购有效认购

资金小于本次拟募集资金的需求总量、有效认购股数未达到拟发行股数,且有效

认购家数不足 35 家,发行人与联合主承销商协商后,决定以首轮竞价确定的发

行价格,即 25.44 元/股对认购不足的部分进行追加认购,并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上述 208 名符合特定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本次发行的《追
                                      5
加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至 17 日期间以电子邮件的方

式向 3 名在追加认购期间表达意向且符合特定条件的投资者补充发送了本次发

行的《追加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

       询价名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以及股东大会决议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发行方案》报送后至追加认购截止

前,新增的 8 名意向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询价对象                        投资者类型
  1     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机构
  2     宁波君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投资机构
  3     深圳市中均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机构
  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长甲宏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其他投资机构
  5     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机构
  6     长沙领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投资机构
  7     青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机构
  8     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机构

       上述 8 名新增意向投资者中,有 3 名投资者:宁波君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深圳市中均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T 日)参与询价;追加认购期间,有 2 名投资者:宁

波梅山保税港区长甲宏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长沙领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参与追加认购。经联合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以上 5 名投资者不

是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

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上述投资者提

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二)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1)首轮认购


       2020 年 12 月 15 日(T 日)8:30-11:30,在广东信达律所事务所律师的见证
                                        6
下,发行人及联合主承销商共收到 12 名投资者提交的申购报价单。经发行人、

联合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除 1 名投资者未按《认购邀请书》要求在

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剔除外,其余 11 名投资者均按时、

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无须缴纳),均

为有效报价。上述 11 名投资者的有效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申购资金总额(万元)
                                                 (元/股)
                                                   28.00           40,000
 1      邓克维                                     27.00           40,000
                                                   26.00           40,000
                                                   27.60           48,000
 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60           49,000
                                                   25.60           50,000
 3      深圳市中均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7.03           40,000
                                                   26.39           40,000
 4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5.76           40,000
                                                   25.44           40,000
                                                   27.03           80,000
 5      湖南财信精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39           80,000
                                                   25.44           80,000
 6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04           40,000
 7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44           42,000
                                                   26.01           69,000
 8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51           70,000
 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5.44           70,000
                                                   25.57           40,000
 10     宁波君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44           45,000
                                                   28.10           40,000
 11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10           80,000
                                                   26.10         100,000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

的原则,对以上 11 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

购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确定以 25.44 元

/股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按照上述发行价格及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对应的认

购总股数为 242,531,442 股,认购总金额为 6,169,999,884.48 元。根据首轮认购结

                                        7
果,本次认购有效认购资金总额未达到 1,500,000 万元、有效认购股数未达到

589,622,641 股且获配对象少于 35 名,经发行人与联合主承销商协商确认,决定

对认购不足的部分按照 25.44 元/股的价格进行追加认购程序。


       (2)追加认购

       2020 年 12 月 15 日,联合主承销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询价对象列表》

内及首轮簿记前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的全部询价对象送达了《追加认购邀请书》

及附件。除 2020 年 12 月 15 日参与首轮认购且已获配的投资者(下文简称“已获

配者”)不设追加认购的最低认购金额限制外,其他投资者的追加认购金额不得

低于 20,000 万元。除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参与初

次申购的投资者外,参与追加认购的投资者在提交《追加申购报价单》的同时须

缴纳申购保证金人民币 4,000 万元。

       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根据《追加认购邀请书》中的约定,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4 日对本次追加申购进行了簿记,经核查,截止 2020

年 12 月 24 日 16:00,共 11 名投资者参与了本次追加认购,除 1 名投资者未按《追

加认购邀请书》要求按时发送全部申购文件,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剔除外,其余的

10 名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足额缴纳保证金(已获配者

及基金公司无须缴纳),报价均为有效报价。上述 10 家投资者的有效报价情况如

下: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元/股)        (万元)
  1                      邓克维                    25.44            5,000
  2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5.44           20,000
  3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44           20,000
  4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5.44           140,000
  5       长沙领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44           500,000
          深圳国调招商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6                                                25.44           45,000
                      (有限合伙)

                                           8
          GIC Private Limited(新加坡政府投资有限
  7                                                        25.44              134,000
                            公司)
  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5.44              63,000
  9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44              44,000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44              21,000

       (三)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和《认购邀

请书》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配售原则和程序,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

规模,发行人及联合主承销商以全部有效申购的投资者的报价为依据,确定本次

发行价格 25.44 元/股,发行股数 589,622,641 股,募集资金总额 14,999,999,987.04

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获配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1       长沙领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6,540,880      4,999,999,987.20
 2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55,031,446      1,399,999,986.24
 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52,279,873      1,329,999,969.12
         GIC Private Limited(新加坡政府投资有限公
 4                                                        51,493,718      1,310,000,185.92
         司)
 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811,320      1,139,999,980.80
 6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308,176       999,999,997.44
 7       湖南财信精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446,540       799,999,977.60
 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654,088       499,999,998.72
 9       宁波君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688,679       449,999,993.76
 10      邓克维                                           17,688,678       449,999,968.32
 11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509,433       419,999,975.52
 12      深圳市中均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5,723,270       399,999,988.80
 13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5,723,270       399,999,988.80
 1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723,270      399,999,988.80
                       合计                              589,622,641   14,999,999,987.04

       最终配售对象的认购产品名称/出资方信息如下: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长沙领新产业投资合
 1                                    长沙领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
 2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4      GIC Private Limited        GIC Private Limited(新加坡政府投资有限公司)
                                           9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新加坡政府投资有
           限公司)
                            诺德基金-湖南实地投资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 47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观道 2 号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 4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观道 3 号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 4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宏道观道 7 号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
                                            江 5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诺德基金浦江 44 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爱建智赢-证券投资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诺德基
                                          金浦江 34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袁桢骁-诺德基金浦江 5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欧阳烨-诺德基金浦江 5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江阴君泰扬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诺德
                                       基金君泰扬子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宁波宏泰同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诺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5                                    德基金宏泰同信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司
                            诺德基金-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 7 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徐彦钧-诺德基金浦江 3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 37 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王宝刚-诺德基金浦江 4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景星得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 41 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招商银行—诺德基金滨江叁号再融资主题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光大证券私募领航优选扶植 1 号定向资产管理合
                                    同-诺德基金浦江 1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兴业银行-诺德基金滨江壹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股债平衡 1 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长安信托-长安投资 866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3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朱雀基金-西部信托陕煤-朱雀新材料产业投资单一资金
                                    信托-陕煤朱雀新材料产业资产管理计划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朱雀产业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6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                                金
               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朱雀产业智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朱雀企业优胜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朱雀企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朱雀基金-招商银行-朱雀专享 10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朱雀基金-招商证券-朱雀穿越恒远资产管理计划
                            朱雀基金-国泰君安证券-朱雀合伙全市场资产管理计划
                            朱雀基金-西安西大教育基金投资有限公司-西北大学-
                                          朱雀公益投资资产管理计划
                            朱雀基金-工商银行-朱雀先进制造产业链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朱雀基金-华泰证券-朱雀祥泰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朱雀基金-东方证券-朱雀专享 1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朱雀基金-招商银行-朱雀稳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湖南财信精进股权投
 7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湖南财信精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伙)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司
       宁波君济股权投资合
 9                                  宁波君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邓克维                                  自有资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美丽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互联科技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融享 18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成长策略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合稳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沪深 300 增强证券投资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
11                                                       金
               司
                            富国基金一国泰君安证券一富国基金量化 l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富国富盛量化对冲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富国富强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国富盛 3 号量化对冲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富国富享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国富鑫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国富成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国富瑞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国富增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

                                        11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投资基金(LOF)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二组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九零二组合
        深圳市中均达投资控
 12                                     深圳市中均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股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
 13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安心回馈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券投资基金
 14           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瑞弘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瑞程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经核查,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

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

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

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

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

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的核查

       经核查,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无需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的

情况如下:

       1、邓克维为自然人,其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因此无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

记及产品备案。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其认

购资金为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因此无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产品备案。

       3、GIC Private Limited(新加坡政府投资有限公司)为 QFII,其认购资金为

                                        12
QFII 自有资金,因此无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产品备案。

    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银保监会管理下非银金融机构,其认

购资金为自有资金,因此无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产品备案。

    5、深圳市中均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物业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

体项目另行申报);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

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涉及

向他人募资情形,已提供自有资金承诺函及无需备案的说明文件。不属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

因此无需产品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6、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管理的 4 只产品、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 4 只产品、富国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管理的 20 只产品为公募、社保、养老金产品,因此无需私募基金产

品备案。

    经核查,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需要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的

情况如下: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管理的 20 只产品、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 9 只产品、富国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的 1 只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

规定范围内须备案的产品,已完成产品备案。

    2、湖南财信精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君济股权投资合伙企
                                   13
业(有限合伙)、长沙领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

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

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的管理人及备案的产品,已按照规定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和

产品备案。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情况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本次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已全部按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进

行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   风险等级是否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级                匹配
              长沙领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1                                                  专业投资者Ⅰ            是
                      (有限合伙)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
   2                                                  专业投资者Ⅰ            是
                        份有限公司
   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GIC Private Limited(新加坡政
   4                                                  专业投资者Ⅰ            是
                    府投资有限公司)
   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6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湖南财信精进股权投资合伙企
   7                                                  专业投资者Ⅰ            是
                    业(有限合伙)
   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宁波君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9                                                  专业投资者Ⅰ            是
                      (有限合伙)
   10                     邓克维                     普通投资者/C4            是
   11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深圳市中均达投资控股有限公
   12                                                普通投资者/C4            是
                            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13                                                 专业投资者Ⅰ            是
                            司
   1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经核查,上述 14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

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合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相关制度要求。

                                             14
    (六)缴款及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出具《验证

报告》(天健验〔2020〕7-175 号),截至 2020 年 12 月 29 日止,国信证券共收到

发行对象汇入国信证券为蓝思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专门缴款账户认

购资金总额为 14,999,999,987.04 元。

    2020 年 12 月 30 日,国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

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天健 2020 年 12 月 30 日出具

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76 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止,蓝思科

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58,962.2641 万股,发行价格为 25.44 元/股,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9,999,987.04 元(大写:壹佰肆拾玖亿玖仟玖佰

玖拾玖万 玖仟玖佰 捌拾柒 元零肆 分), 扣除本 次发行费 用(不 含税) 人民币

90,849,056.5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909,150,930.49 元,其中:新

增股本人民币 589,622,641.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14,319,528,289.49 元。

    经核查,联合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向特定投资者发行方案,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认购邀

请书》的约定,以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于 2020 年 6 月 3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

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1226),并于 2020 年 6 月 4 日进行了公告。

    发行人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蓝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0〕166 号),并于 2020
                                      15
年 7 月 1 日进行了公告。

    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出具《关于同意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3 号),发行人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收到证监会上述文件,并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进行了公告。

    联合主承销商将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以及其他关于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和手续。


     五、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联合主承销商华泰

联合证券、中信证券、高盛高华证券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3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

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发行人及联合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而制定了《发行方案》,并

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报送深交所备案,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照《发行方案》中相

关约定执行。

                                    16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联合主承销商华泰

联合证券、中信证券、高盛高华证券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

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

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保荐机构、联合主承

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范围核

查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并发表了意见,已按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要求进行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17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钦军                崔 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8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字盖章
页)




法定代表人: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9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
(本页无正文,为《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字盖章
页)




   法定代表人:
   【】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