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特:关于部分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8-12-04
证券代码:300445 证券简称:康斯特 公告编号:2018-089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 7,11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4%)的特定股东赵士春先
生,计划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26%),本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股份,将于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
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特定
股东、董事赵士春先生提交的《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 拟减持的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赵士春 7,116,500 4.3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不超过 6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26%;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5、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窗口期
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7、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
数量作相应调整。
三、相关承诺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
1) 股东姜维利、何欣、刘宝琦、浦江川、赵士春承诺:在公司上市后锁定期届
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下,上述股东可能减持部分股份,每年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
2) 赵士春承诺:本人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股份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
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
2、其他承诺:
赵士春先生承诺:在公司上市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其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2018 年 5 月 8 日-2019 年 5 月 7
日期间可能减持的部分股份数量不超过 2,112,000 股,2019 年 5 月 8 日-2020
年 5 月 7 日期间可能减持的部分股份数量不超过 1,217,000 股。
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将会继续履行。本次计划减持
股份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股东赵士春先生将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指引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
况、公司股价情况、公司经营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个人
减持时间、价格以及是否按期减持完毕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
划实施的进展公告。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2014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
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
特此公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