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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斯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8-19  

						证券代码:300445         证券简称:康斯特             公告编号:2020-055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斯特”)
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
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
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新收入准则执行时间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 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修订的“新
收入准则”。

3、 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 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5、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
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
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
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的执行对公司2020年1月1日具体影响如下:
                                                                 单位:元
   编号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月1日      调整金额

       1      预收账款     6,255,365.04                    -6,255,365.04
       2      合同负债                      6,255,365.04   6,255,365.04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
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
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
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 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
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
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我们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
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六、 备查文件

1、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