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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斯特: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1-08-28  

                        证券代码:300445              证券简称:康斯特        公告编号:2021-064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 7,747,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472%)的董事及副总经理
赵士春先生,计划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3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9085%),本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股份,将于减持计划披
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持有公司股份 22,506,1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946%)的董事刘宝琦先
生,计划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415%),本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股份,将于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
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
及副总经理赵士春先生、董事刘宝琦先生分别提交的《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减持的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赵士春      董事、副总经理             7,747,800             3.6472%

  刘宝琦             董事                22,506,187            10.5946%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     占个人持股的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不超过(股)

 赵士春         1,930,000           24.9103%                 0.9085%

 刘宝琦         2,000,000            8.8864%                 0.9415%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5、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
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7、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
数量作相应调整。

三、 相关承诺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
1) 股东姜维利、何欣、刘宝琦、浦江川、赵士春承诺:在公司上市后锁定期届
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上
述股东可能减持部分股份,每年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
2) 赵士春、刘宝琦承诺:本人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股份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
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

2、其他承诺:
1) 赵士春先生承诺:在公司上市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其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2021 年 5 月 8 日-2019 年 5 月 7 日期
间可能减持的部分股份数量不超过 2,112,000 股,2019 年 5 月 8 日-2020 年 5 月 7
日期间可能减持的部分股份数量不超过 1,217,000 股。
2) 刘宝琦先生承诺:在公司上市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其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2018 年 5 月 8 日-2019 年 5 月 7 日期
间可能减持的部分股份数量不超过 4,012,000 股,2019 年 5 月 8 日-2020 年 5 月 7
日期间可能减持的部分股份数量不超过 3,235,000 股。
    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情况。

四、 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股东赵士春先生、股东刘宝琦先生将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指引的前
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公司经营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个人减持时间、价格以及是否按期减持完毕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
产生影响。

五、 备查文件

1、《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


    特此公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