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特: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2-03-24
证券代码:300445 证券简称:康斯特 公告编号:2022-017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斯特”)
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
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
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653 号《关于核准北京康斯
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 1,967.09 万股,发行价格 15.10 元/股,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29,703.06 万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294.5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28,408.53 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永拓”或“审计机构”)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验资报告》(京永验字(2021)第 210026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子公司连同东海
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机构”或
“民生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 6,112.22 万元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
序进行置换,置换情况已经永拓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出具的京永专字(2020)第
310430 号《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审
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在正常进行
中,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募集资 已累计投入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金投资金额 金额
1 压力温度检测仪表智能制造项目 27,895.64 22,408.53 14,004.67
2 智能校准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7,040.00 6,000.00 3,236.29
合计 34,935.64 28,408.53 17,240.96
三、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 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
调整,具体如下:
序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
投资项目
号 用状态的时间 用状态的时间
1 压力温度检测仪表智能制造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 智能校准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 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中的“压力温度检测仪表智能制造项目”及“智能校准产品研
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桑普新源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地
点为北京市延庆区,建设期均为 24 个月,其中土建工程于 2020 年 1 月开工建设。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 2020 年 8 月正式到位,虽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 6,112.22 万元进行前期投入,但上述项目因所
在区域疫情防控及举办世界园艺博览会、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等因素影响,导
致整体施工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延迟。
因此,公司谨慎决定后计划将“压力温度检测仪表智能制造项目”及“智能
校准产品研发中心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1 年 12 月 31 日延长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四、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且项
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变更或变相变更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募
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 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资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
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压力温度检测仪表智能制造项目”及“智
能校准产品研发中心项目”进行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1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资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将“压力温度检测仪表智能
制造项目”及“智能校准产品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1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3.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
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实施主体、投资规模的变更,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4.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六、 备查文件
1.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