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特: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本哲)2022-03-24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王本哲)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
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 2021 年度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公司各次董事会的召
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
效。
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出席了公司本年
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前,认
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以谨慎态度行使表
决权,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 应参加董事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投票情况
缺席次数
董事 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反对次数)
王本哲 7 4 3 0 0 0
赵天庆 7 1 6 0 0 0
冯文 7 0 7 0 0 0
2021 年度, 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1 次年度股东大
会,相关议案均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 本年度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列席次数
王本哲 3 3
赵天庆 3 0
冯文 3 0
(二)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出具书面意
见。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独董意见情况
第五届董事
3 月 15 日 会第六次会 1、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议
1、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
见;
第五届董事 6、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
4 月 15 日 会第七次会 意见;
议 7、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说明的独立
意见;
11、关于对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及公司对外
担保说明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 2、关于对 2021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8 月 19 日 会第九次会 3、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
议 见;
4、关于聘任陈高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5、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
9 月 29 日 会第十次会 1、关于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的独立意见
议
12 月 20 第五届董事 1、 关于公司以股权受让及增资方式投资明德软件 55%股权的
日 会第十二次 独立意见
会议
(三) 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
提名委员会 1 次。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参与、组织审计委员
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事项
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
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
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二、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2021 年,本人及各位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
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
相关事项,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
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对董事、
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加强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工作,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使
投资者能够快速的了解公司发展近况,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也没有受
到监管部门批评或处罚的情况。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各位董事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
司经营情况和法人治理情况。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状况和财务状况;对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多次主动问询,积极跟踪关注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履行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运用自身专业知
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保护公众股东的利益。
四、 培训和学习
自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及各位董事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线上及线下培训,及时掌握最新的监管政策和监管
方向,在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的同时,也在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
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
一步规范运作。
五、 其他事项
1. 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 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忠实地
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在公司的规范运作、重大运营
决策等方面建言献策,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自
身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对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的关注,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的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
王本哲
2022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