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11-04
四川迈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迈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
年11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认真阅读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听取了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本着实
事求是的原则,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与了解,经讨论
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拟聘史炜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
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根据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管的资
质和能力,未发现被提名人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
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为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史炜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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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十二
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审批
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独立董事:
何丹______________ 李婉宜 ______________ 彭刚______________
2016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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