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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迈克生物:关于公司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7-05-08  

						证券代码:300463       证券简称:迈克生物           公告编号:2017-045



                             四川迈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迈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一致行动人唐勇、

  郭雷先生的通知,唐勇、郭雷先生于 2017 年 5 月 5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

  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本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增持     增持   增持时间   增持数量    成交均价      成交价格             增持前                  增持后

 人      方式               (股)     (元)          (元)       持股数量       总股本    持股数量      总股本

                                                                      (股)       占比      (股)        占比

         集中
                                                    46,544,327.08
唐勇            2017.5.5   1,888,821   24.642                       65,840,280     11.8%    67,729,101     12.14%
         竞价

         集中
                                                    20,760,300.00
郭雷            2017.5.5    838,800     24.75                       58,397,490     10.47%   59,236,290     10.62%
         竞价

         本次增持后,唐勇、郭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 193,342,591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9.38%。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均未发生变动。



      二、增持的目的及计划

                                                                                                   第 1 页 共 2 页
证券代码:300463   证券简称:迈克生物   公告编号:2017-045


        公司一致行动人唐勇、郭雷、王登明、刘启林先生基于对公司业绩成长和发展

   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目前股价的合理判断,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

   股价、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不排除在未来 6 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包

   含本次增持之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

   宗交易)增持公司股票,预计累计增持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 2%的股份(含本次已

   增持股份在内)。

   三、其他说明

   1、唐勇、郭雷先生的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唐勇、郭雷先生在本次增持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公司的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不会导致公司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持续关注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变动情况,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迈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