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迈克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2-26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12

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听取了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

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与了解,经讨论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由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以下代称“发债担保人”)

提供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拟以其及配偶的全部个人资产及夫妻共有资产为发债担保人提供

保证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债券的顺利发行,支持公司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

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

有关规定。

                                                                         第 1 页 共 3 页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的相关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回购公司股票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与了解,经讨论后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全体股东权益,进一步完善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拟

使用自筹资金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公司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也有助于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使用自筹

资金 15,600 万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

市地位。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议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第 2 页 共 3 页
(本页无正文,为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何丹______________   李婉宜   ______________   彭刚______________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