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2020-08-08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迈克生物”)拟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
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作出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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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七)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若中国证监
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该等规定时,届时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
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
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勇、王登明、郭雷、刘启林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如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发布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它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不能满足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最新
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愿意承担中国证监会、深交所
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
取相关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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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之签
章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名:
唐 勇: 郭 雷: 王登明:
刘启林:
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签名:
吴明建: 胥胜国: 傅代国:
李婉宜: 彭 刚:
不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王卫佳: 龙腾镶: 杨 慧:
汪 震: 余 萍: 史 炜: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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