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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冰川网络: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9-14  

						证券代码:300533          证券简称:冰川网络              公告编号:2018-079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经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第三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股东大会取得表决结果后以现场
通知、电话通知等形式送达至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推选刘和国先生主持,会议应出
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
部议案和审议事项逐项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和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及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任期
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审计委员会成员:童娜琼(主任委员)、刘胤宏、陈涛

    提名委员会成员:刘胤宏 (主任委员)、童娜琼、刘和国

    战略委员会成员:刘和国(主任委员)、杨硕、杨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杨文(主任委员)、童娜琼、袁卫奇

    上述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刘和国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刘和国
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刘和国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陈涛先
生、章国俊先生、袁卫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刘和国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章国俊
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刘和国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董嘉翌
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续聘梅薇红先生为
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陈正东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公
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4 日
附件:简历

1、刘和国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
安徽省东至县五丰中学教师、安徽省东至县第三中学教师、深圳利得尔技术有
限公司程序员、深圳京凌实业有限公司程序员、深圳市网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市星辰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北极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屠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千阳网络
技术有限公司、冰川网络(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和国先生持有公司 43,839,22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43.30%,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适
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陈涛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深
圳市网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程序部副主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海南
冰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萍乡尚轩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屠龙
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涛先生持有公司 3,765,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3.7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3、袁卫奇先生:197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职深圳市网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师、研发主管、产品经理;深
圳市亿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市场运营部总监。自 2012 年起,历任公司页游运营
部总监、投资总监、运营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深圳市天穹网络网
络科技有限公司、东方华兴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达辉投资有
限公司、海南冰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卫奇先生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3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杨硕先生:198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
任职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策划,自 2011 年起,历任公司
策划、产品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远征产品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硕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5、童娜琼女士:197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罗格
斯大学会计学博士(英国威尔士大学-卡迪夫分校工商管理学硕士(MBA)),美
国注册会计师,曾任美国巴尔的摩大学马瑞克商学院会计学助理教授;现任北
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会计学助理教授。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培训,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童娜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杨文先生:198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北京大学政治经济学博士。曾任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财经学院证券投资学教师;
现任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刘胤宏先生:197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英国谢菲尔德大学国际经济法&欧盟法硕士,中国执业律师。曾任北京市金杜律
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现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
人、深圳分所主任;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湖北国贸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国贸中心城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已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胤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章国俊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国
注册会计师。曾先后就职于安徽清合会计师事务所、广东智合会计师事务所,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深圳市星辰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北极
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屠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千阳网络技术有限公
司、北京神瑞互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天穹网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国俊先生持有公司 187,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0.1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9、董嘉翌女士,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先
后任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财务、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财务、前海
鹰眼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域夕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之日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嘉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梅薇红先生,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
有证券、基金从业资格。曾任深圳市汇海科技有限公司法务;深圳习习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法务部副部长、董事长秘书;深圳市怀众科技有限公司政府事务专
员。自 2012 年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梅薇红先生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5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陈正东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国
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先后任职于东风(十堰)改装车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
艺联工艺制品有限公司。自 2012 年起,先后任公司财务会计、内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正东先生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1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