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川网络: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18-09-14
证券代码:300533 证券简称:冰川网络 公告编号:2018-083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同意聘任刘和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涛先生、章国俊先生、袁
卫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章国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董嘉翌女
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梅薇红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陈正东先生为
公司内审部负责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
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受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均具备与其
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负责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的公告。
章国俊先生、梅薇红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章国俊、梅薇红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三道环球数码大厦
电话:0755-86384819
传真:0755-86384819
电子邮箱:zqb@szgla.com
特此公告。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