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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冰川网络: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300533          证券简称:冰川网络              公告编号:2018-093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变更原因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规定,公司对财务
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的变更。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之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
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
称“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修订通知》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
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
部分项目的表述:(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
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
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3)将原“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改为“重新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4)将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将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落实《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及其解
释对于在权益范围内转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
动”时增设项目的要求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
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
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
文 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能够更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本公 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