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川网络: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300533 证券简称:冰川网络 公告编号:2019-032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
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低风险投资产品。连
续 12 个月内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详细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投资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投资品种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4、决策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上市规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5、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总监具
体办理相关事宜。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7、 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
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
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
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
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用以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能够
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该事项决策和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 25 亿元人
民币闲置自有资金额度用以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追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用以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该事项决
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 25 亿
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额度用以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
司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用以购买低
风险理财产品,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
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
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
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业经冰川
网络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议案尚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审议后方可实施。公司履行了投资决策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华林证券对冰川网络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