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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雄帝科技: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冬根)2018-04-16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冬根)

    作为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在 2017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建议,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利益。现将 2017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7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

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

了积极的作用。2017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

对票及弃权票。

    本人出席了公司 2017 年度召开的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董事会会                出席会议情况           召开股东    出席股东

   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10            10            0         0          3           1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7年度,本人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后,与其他

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2017 年 2 月 10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就公司关于公司拟实

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7 年 3 月 7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事项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 年 4 月 7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 2016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等共十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 年 5 月 11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 年 8 月 17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 董事会关

于募集资金 2017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2017 年 11 月 24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补选林慧女

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

了实地现场检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并通过电话、
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经营决策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

任委员,在职期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监管

要求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对《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第一季度报

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意

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与公司聘请的审计公

司人员进行沟通,并提出相关建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任职期间,积极主持与参与提名委员会

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全面了解被提名人身份、学历、

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综合

素质、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评,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积极参加了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

考评情况以及考核方案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同时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及激励对象进行了严格审查,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

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

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

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

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

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

    六、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本人认为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但随着

公司的发展,公司的组织架构不断扩大,对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

应加强优化治理结构,加强人力资源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

险防范能力。公司应充分利用现有的优势,提高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

康、稳定的发展。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translaw@126.com

    2017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客观公正地保障

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18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对独立董事职责的要求,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冬根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