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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雄帝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20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为股东负责的精神,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过审阅相关资料,就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下述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关于<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相 关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和重大遗漏。

    2、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的独立意

见如下:

    经审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其他

关联方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也不存在

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全体独立董事:




         刘雪生                 陈永涛                  林慧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