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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雄帝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27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为股东负责的精神,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过审阅相关资料,就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下

述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转让资产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转让资产事项的审议、表

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转让资产的安排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将有利于优化

资源配置,理顺管理关系,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本次具体转让金额以转让资

产账面净值为准,转让后公司仍保持对子公司100%控股地位。本次交易是在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

次增资及转让资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全体独立董事:




          林慧                  胡皓华                 安鹤男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