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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雄帝科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8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认真履行职
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监事会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情况
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保障公司规范
运作。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九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及《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议案》等共16个议案。
    2、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以增资和收购方式取得深圳市蓝泰源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3、2020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共11项议案。
    4、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关于取消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
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
议案》。

    7、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8、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共 6 个议案。
    9、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2020 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自查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对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权益。
    二、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规定,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
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
对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以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
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
行公司任务、履行职责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和细致的监督、
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
法律法规的情况良好。 同时,经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2020年
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
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检查,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
公司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21,967.63 万元,以前年
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84.19 万元;2020 年度实际
使用募集资金 1,895.81 万元,2020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的净额为 1.68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3,863.44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85.87 万元,余 0.07 万元因募集户销户转入
基本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 万元。
    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结合所处行业以及公司经营方式、资产结构等自身的特点,建立
了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内部控制
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能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防
范风险。
    5、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与审核,
2017年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了解锁流通的工作。
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
等事项,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收购、出售或转让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计使用自有资金2,014.79万元人民币以增资和收购方式取
得深圳市蓝泰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5.4984%的股权暨940.2374万股股份。公
司本次以增资和收购方式取得蓝泰源的部分股权,是基于国家“交通强国”政策
及智慧交通高速发展演进的时代背景下,顺应行业前沿技术发展及公司战略目标
布局的决策。
    7、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关联交易情况,涉及的关联交易情况已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进行了审议或披露。
    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检查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公平、准确和完整,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
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工作,促使公司
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受到监管部门批评或处罚的情况。公
司按时披露了定期报告,使投资者能够快速的了解公司发展近况,维护了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
    三、2021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
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及时督促公司重大
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及重
大事项,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
法权益。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