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雄帝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05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为股东负责的精神,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过审阅相关资料,就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下述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有利于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持续、
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对《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表的独立
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
款,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全体独立董事:




          林慧                安鹤男                 胡皓华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