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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雄帝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30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股东负责的精神,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经过审阅相关资料,就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下述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以及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严格
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雄帝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且基于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除此之外,公司不存
在其他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对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相关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全体独立董事:




          林慧                  胡皓华                  安鹤男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