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帝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5-23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股东负责的精神,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经过审阅相关资料,就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下述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购买知识产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事前审核,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与深圳市蓝泰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本次购买知识产权暨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
况,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各方签署交
易协议,确定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体现了公允、公平、公
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章页)
全体独立董事:
胡皓华 安鹤男 漆韡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