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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雄帝科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内部管理制度2022-07-01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内部管理制度

                             (2022 年 7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指引》
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不得随
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对于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应当及
时披露。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情况,按《上市规则》及《规范运
作指引》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会导致其违反境内外法律法规规定、引致不
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公司可以按本制度豁免披露。

    本制度所称“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
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
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
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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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
或者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情形,及时披露可能会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且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暂缓披露:

   (一)拟披露的信息未泄漏;

   (二)有关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
有效实施负责。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内部审批程序

   第六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不得随意
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七条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
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
秘书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具体事务。

   第八条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申请与审批流程:

   (一)公司相关部门、分子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相关规定,向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报告重大信息或其他应披露信息时,认为该等信息属于需要暂缓、豁
免披露的,应当填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办理审批表》(简称《审批表》,
见附件一),并由部门负责人、分子公司负责人、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或盖章确
认后,会同《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登记表》(附件二)及其他相关资
料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
责。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对申请拟暂缓、豁免披露的事项是否符合暂缓、
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在《审批表》中签署意见报公司董事长确认。

   (三)公司董事长对拟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处理做出最后决定,并在《审
批表》中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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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建立暂缓、豁
免披露信息进行登记,由董事会办公室妥善归档保管。登记的事项一般包括:

   (一)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内容;

   (二)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据;

   (三)暂缓披露的期限;

   (四)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五)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书面保密承诺书(附件三);

   (六)暂缓或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等。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确保可能接触拟暂缓、
豁免披露信息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利用该等信息进行任何交易。

   第十条 暂缓披露的信息确实难以保密、已经泄露或者出现市场传闻,导致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发生大幅波动的,公司应当立即披露相关事项筹
划和进展情况。

   暂缓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相关信息,并披露此前该信
息暂缓披露的事由、公司内部登记审批等情况。

   第十一条 豁免披露的事项根据进展情况每半年度或每年度向董事会通报。

                            第三章 处罚机制

   第十二条 公司将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或
者存在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情形,公司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信息的提供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分管责任人等根据过错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公司其他相关信息披露制度中若有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
为准。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规定相悖的,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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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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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办理审批表

   申请人员                         申请部门/公司
                                                    □暂缓
   申请时间                           申请类型
                                                    □豁免

暂缓/豁免披露
     事项



暂缓/豁免披露
的原因及依据



暂缓披露的期限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
是否填报内幕信        □是                          □是
                                 人是否签署书面保
息知情人登记表        □否                          □否
                                     密保密书


申请部门/单位
负责人审核意见



董事会秘书审核
    意见




董事长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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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登记表

              证件              知情   与上市公司    所属          知悉信息   知悉信息   知悉信息                         所属单位
姓名   国籍          证件号码                               职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类型              日期     关系        单位            地点       方式       阶段                             类别




填写说明:
    1、填报与上市公司关系,包括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其他内部工作人员、上市公司股东及其董监高、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交易相关方及其董监高、证
券监管/交易场所/结算机构以及相关事项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其他人员;
    2、填报获取内幕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
    3、填报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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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三: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书面保密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作为深圳市雄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事项的
知情人,本人声明并承诺:

    1、本人知晓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内容;

    2、本人作为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知情人,对该等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在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原因消除及期限届满之前,本人不泄露该等信息,不买
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也不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3、如因本人保密不当致使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事项泄露的,本人愿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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