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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信技术: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18-08-2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科信
技术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49 号文)核准,深圳市科信通信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并于2016
年1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12,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16,000万股。

    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实施了部分首发前限售股解禁,并于2018年6月4日
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20,800万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096.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2%;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为13,703.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88%。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自然人股东戈文龙先生,共1名。

    (一)公司股东戈文龙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
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股份锁定的承诺
                                  1
    公司股东戈文龙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
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股份减持的承诺

    公司股东戈文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以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承诺:在
解除上述流通限制后,如果届时本人或者本人之近亲属仍当选为公司董事、监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或者本人之近亲属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
报离任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戈文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以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承诺:本
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6个月。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者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
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也未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股东戈文龙先生曾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于2017年8月28日从公司
离职,原定任期为2015年11月3日至2018年11月3日,按照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本次解禁后至
 原定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戈文龙先生仍需遵守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
 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公司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
 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8年8月28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4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0.41%;实际可上
 市流通数量为21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1名,为自然人股东。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份总数           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1             戈文龙               842,400         842,400        210,600      1

                合计                    842,400         842,400        210,600


     备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股东戈文龙持有公司股份648,000股,公司于2018

 年6月4日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后,股东戈文龙持有公司股份842,400股。因股东戈文龙本

 次解除限售后仍在原定任期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其所持股份的25%,即210,600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7,030,400 65.88%                    842,400 136,188,000 65.47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0,969,600 34.12%          842,400              71,812,000 34.525%

三、股份总数      208,000,000 100%                                208,000,000 100.00%

                                          3
五、招商证券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
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公司
本次解禁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截至
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
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相关解除限售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流通。




                                     4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刘光虎                                蒋   欣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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