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18-065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0 月 15 日—2018 年 10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0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0 月 15 日 15:00 至 2018 年 10 月 16 日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塘家社区高新科技园汇业路南科 信小区第 1 栋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登志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与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6,188,1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475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计 8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6,188,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475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公司股东共计 1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3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 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登志、张锋峰、曾宪琦、王启文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 下: 1.01 选举陈登志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6,188,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4,656,892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陈登志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张锋峰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6,189,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4,656,892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张锋峰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曾宪琦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6,188,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4,656,892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曾宪琦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王启文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6,188,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4,656,892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王启文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勇、陈曦、刘超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刘勇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6,188,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4,656,892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刘勇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陈曦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6,188,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4,656,892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陈曦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刘超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6,188,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4,656,892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刘超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向文锋、吴湛翔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向文锋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6,188,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4,656,892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向文锋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吴湛翔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6,188,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4,656,892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吴湛翔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188,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1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4,656,892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1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 5、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188,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1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4,656,892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1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傅麒霖律师和蒋毅刚律师见证了本次会 议,他们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