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信技术: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4-23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18 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
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8 年任职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实际出席 6 次,其
中现场表决 1 次,通讯表决 5 次;2018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
3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列席 3 次。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运作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
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以后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
情形。
二、2018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1、2018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上,本
人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聘请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对外担保事项、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事项更等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本人对
公司终止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8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会议,本人对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18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会议,本人对
公司董事会换届事项、公司董事 2018 年度薪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8 年 10 月 23 日,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本人对聘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第二届、第
三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
各专业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各专业委员会分别
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达成一致意见,期间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
发表建议,起到专业委员应有的作用。
1、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对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作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对第三届董事会拟任董事津贴、薪酬委员会工作报告事项进行了审议。
3、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事项进行了审议。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
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内控情况进行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
沟通,监督公司实施各项内控制度。
2、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该项工作及其开展情况
进行有效监督,凡须经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
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
的准备工作,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董事、经营
管理层进行了讨论;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日常经营情况,我们详细听取
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董事会上发
表意见行使职权。
七、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与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
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敏锐意识。
八、其他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19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本着认
真尽责、谨慎、勤勉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勇
2019 年 4 月 22 日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18 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
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 2018 年任职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8 年任职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实际出席 1 次,通
讯表决 1 次;2018 年任职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1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列
席 1 次。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运作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
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以后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
情形。
二、2018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1、2018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上,
本人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因本人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开始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一职,在担任期间未
召开专项委员会。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
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内控情况进行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
沟通,监督公司实施各项内控制度。
2、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该项工作及其开展情况
进行有效监督,凡须经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
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
的准备工作,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董事、经营
管理层进行了讨论;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日常经营情况,我们详细听取
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董事会上发
表意见行使职权。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与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
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敏锐意识。
七、其他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19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本着认
真尽责、谨慎、勤勉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超
2019 年 4 月 22 日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曦)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18 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
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 2018 年任职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8 年任职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实际出席 1 次,通
讯表决 1 次;2018 年任职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1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列
席 1 次。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运作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
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以后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
情形。
二、2018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1、2018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上,
本人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因本人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开始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一职,在担任期间未
召开专项委员会。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
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内控情况进行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
沟通,监督公司实施各项内控制度。
2、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该项工作及其开展情况
进行有效监督,凡须经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
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
的准备工作,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董事、经营
管理层进行了讨论;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日常经营情况,我们详细听取
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董事会上发
表意见行使职权。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与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
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敏锐意识。
七、其他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19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本着认
真尽责、谨慎、勤勉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曦
2019 年 4 月 22 日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子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18 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
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 2018 年任职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8 年任职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实际出席 5 次,其
中通讯表决 5 次;2018 年任职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3 次临
时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列席 1 次。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运作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
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以后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
情形。
二、2018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8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上,本
人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聘请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对外担保事项、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事项更等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本人对
公司终止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8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会议,本人对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18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会议,本人对
公司董事会换届事项、公司董事 2018 年度薪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二届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召集
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务。根据各专业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
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各专业委员会分别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达
成一致意见,期间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发表建议,起到专业委员应有的
作用。
1、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对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作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对第三届董事会拟任董事津贴、薪酬委员会工作报告事项进行了审议。
3、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
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内控情况进行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
沟通,监督公司实施各项内控制度。
2、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该项工作及其开展情况
进行有效监督,凡须经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
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
的准备工作,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董事、经营
管理层进行了讨论。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日常经营情况,我们详实听取
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董事会上发
表意见行使职权。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与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
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敏锐意识。
七、其他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子平
2019 年 4 月 22 日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闻春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18 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
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 2018 年任职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8 年任职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实际出席 5 次,其
中现场表决 1 次,通讯表决 4 次;2018 年任职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1 次年度股
东大会、3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列席 2 次。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运作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
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以后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
情形。
二、2018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1、2018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上,本
人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聘请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对外担保事项、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事项更等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本人对
公司终止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8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会议,本人对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18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会议,本人对
公司董事会换届事项、公司董事 2018 年度薪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各专业委员会的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分别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达
成一致意见,期间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发表建议,起到专业委员应有的
作用。
1、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对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
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内控情况进行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
沟通,监督公司实施各项内控制度。
2、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该项工作及其开展情况
进行有效监督,凡须经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
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
的准备工作,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董事、经营
管理层进行了讨论。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日常经营情况,我们详实听取
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董事会上发
表意见行使职权。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与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
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敏锐意识。
七、其他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闻春义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