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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信技术: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21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19-028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19 日—2019 年 5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9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2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新能源一路科信科技大厦 1102 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登志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22,301,14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8.79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5 人亲自出席,2 人委托出
席),代表股份 108,289,89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2.0625%。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4,011,25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736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4,616,51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6.64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0,605,26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90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4,011,25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736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
所有议案,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22,261,24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674%;反对 3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576,6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47%;反对 3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22,261,24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674%;反对 3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576,6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47%;反对 3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22,261,24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674%;反对 3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576,6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47%;反对 3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22,261,24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674%;反对 3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576,6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47%;反对 3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22,261,24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674%;反对 3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576,6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47%;反对 3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19 年度薪酬计划的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22,261,24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674%;反对 3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576,6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47%;反对 3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22,261,24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674%;反对 3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576,6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47%;反对 3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22,261,24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674%;反对 3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576,6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47%;反对 3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22,261,24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674%;反对 3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576,6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47%;反对 3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宋晏律师和胡汉斌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他们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