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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信技术: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04-24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勇)
     本人作为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19 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
 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 2019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9 年任职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实际出席 7 次,其
 中现场表决 2 次,通讯表决 5 次;2019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
 3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列席 3 次。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运作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
 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以后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
 情形。

     二、2019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1、2019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上,本
 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监事 2019 年度薪酬计划、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计划、聘请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2019 年度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公司 2019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情况、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会议,本人对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会议,本人对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及发行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会议,本人
对公司签署境外股份购买协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配偶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委
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各专业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各专业委员会分别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并达成一致意见,期间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发表建议,起到专业委员应
有的作用。

    1、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对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
了审议。

    2、作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对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计划事项进行了审议。

    3、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对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
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内控情况进行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
沟通,监督公司实施各项内控制度。

    2、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该项工作及其开展情况
进行有效监督,凡须经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
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必要时会出具独董事前意见,
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深入了
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公
司其他董事、经营管理层进行了讨论;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日常经营情
况,我们详细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
态,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与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
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敏锐意识。

    七、其他工作

    1、2019 年度本人主持召开了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0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本着认
真尽责、谨慎、勤勉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勇

                                                      2020 年 4 月 23 日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超)
     本人作为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19 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
 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 2019 年任职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9 年任职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实际出席 7 次,现
 场表决 2 次,通讯表决 5 次;2019 年任职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
 会、3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列席 4 次。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运作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
 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以后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
 情形。

     二、2019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1、2019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上,本
 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监事 2019 年度薪酬计划、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计划、聘请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2019 年度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公司 2019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情况、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会议,本人对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会议,本人对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及发行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会议,本人
对公司签署境外股份购买协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配偶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各专业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各专业委员会分别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审
议并达成一致意见,期间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发表建议,起到专业委员
应有的作用。

    1、作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对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计划事项进行了审议。

    2、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对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事项进行了审议。

    3、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人,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对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
了审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
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内控情况进行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
沟通,监督公司实施各项内控制度。

    2、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该项工作及其开展情况
进行有效监督,凡须经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
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
的准备工作,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经营管理层进行
了讨论;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日常经营情况,我们详细听取公司相关人
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
职权。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与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
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敏锐意识。

    七、其他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0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本着认
真尽责、谨慎、勤勉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超

                                                      2020 年 4 月 23 日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曦)
     本人作为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19 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
 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 2019 年任职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9 年任职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实际出席 7 次,现
 场表决 2 次,通讯表决 5 次;2019 年任职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
 会、3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列席 3 次。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运作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
 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以后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
 情形。

     二、2019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1、2019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上,本
 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监事 2019 年度薪酬计划、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计划、聘请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2019 年度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公司 2019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情况、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会议,本人对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会议,本人对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及发行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会议,本人
对公司签署境外股份购买协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配偶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战略委员
会议事规则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战略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达
成一致意见,期间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发表建议,起到专业委员应有的
作用。

    1、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对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事项、关于公司投资设立香港子
公司事项、关于公司签署境外股份购买协议事项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的事
项进行了审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
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内控情况进行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
沟通,监督公司实施各项内控制度。

    2、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该项工作及其开展情况
进行有效监督,凡须经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
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
的准备工作,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经营管理层进行
了讨论;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日常经营情况,我们详细听取公司相关人
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
职权。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与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
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敏锐意识。

    七、其他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0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本着认
真尽责、谨慎、勤勉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曦
2020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