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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信技术: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07-06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科信技术

      股票代码:300565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登志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百合山庄****



      权益变动性质:新增股份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七月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
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授权或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科
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技术”、“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科信技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的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
施。
     五、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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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释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四节 资金来源........................................................................................................ 11
第五节 后续计划........................................................................................................ 12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4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15
第八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6
第九节 其他重大事项................................................................................................ 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8
财务顾问声明.............................................................................................................. 19
第十节 备查文件........................................................................................................ 20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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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科信技术、上市公
                    指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指
公开发行                  的行为
本预案              指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定价基准日          指    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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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陈登志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1302819730515****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百合山庄****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的任职情况

      陈登志先生,2002年2月至2012年9月,就职于深圳市科信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历任业务三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12年9月-至今,
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科信技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
和核心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深圳前海森晟资                            1,000.00
  1                      2016-02-04   70.00%              投资咨询;股权投资;受托
       产管理有限公司                              万元
                                                          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登志先生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
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也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在科信技术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其已发行股份5%
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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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战略规
划的认同,为了进一步巩固控制权,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
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0 年 7 月 6 日,科信技术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认购行为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7 月 6 日,陈登志与上市公司签署了的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
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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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现金认购科信技术非公开发行的股
票。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陈登志先生其直接持有公司 26,277,42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2.63%;通过云南众恒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
恒兴”)间接持有公司 2,375,523 股股份,间接持股比例为 1.14%;陈登志先生
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为 13.78%。
     本次权益变动后,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4,160.00 万股计算,
公司的总股本为 24,960.00 万股,陈登志先生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67,877,420 股
股份,持股比例为 27.19%;通过众恒兴间接持有公司 2,375,523 股股份,间接持
股比例为 0.95%;陈登志先生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为 28.15%。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限售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6,277,420       12.63%

   陈登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569,355       3.16%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708,065       9.48%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系高管锁定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陈登志先生共质押冻结其持有的上
市公司股份 1,049 万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04%。陈登志先生作为上市公
司的高管,除上述情形外,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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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与陈登志先生于 2020 年 7 月 6 日签订的《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与陈登志之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如
下:

       1、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方):陈登志

     签订时间:2020 年 7 月 6 日

       2、标的股票的认购价格、认购数量、认购方式、认购金额
     (1)双方同意,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10.12 元/股,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
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计算方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之百分之八十(80%)。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具
体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2)双方同意,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4,160.00 万股,最终发行
数量以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3)本次非公开发行中乙方认购的金额为不超过 42,099.20 万元(含
42,099.20 万元)。若合同签署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参照前述公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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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即:
     认购股份数量=认购总金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 1 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3、认购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
     乙方同意不可撤销地按照本合同之第三条约定之价格和认购款总金额认购
标的股票,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且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认购款缴纳通知后,在该通知确定的缴款日期前按照认购
款缴纳通知的要求以现金方式将现金认购价款划入承销商为甲方本次非公开发
行开立的专用银行账户。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
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甲方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
     4、限售期
     (1)乙方承诺:标的股票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
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执行,乙方应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结束后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乙方由于甲方送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2)上述限售期满后,乙方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深交所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5、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义务,
或违反其在合同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和/或保证,均视为违约,该方(以下简称“违
约方”)应在未违约的本合同另一方(以下简称“守约方”)向其送达要求纠正的
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以下简称“纠正期限”)纠正其违约行为并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项下约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和认购事宜如未获得甲方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者深交所作出不予受理、终止发行审核决定,中国证监会作
出不予注册决定或撤销注册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在审核过程中
被终止,不构成违约。
     (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
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
在事件发生后 15 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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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 30 日以上,一方有权以书面通
知的形式终止本合同。
     (4)如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认购数量和认购金额足额认购发行人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则构成违约。自应缴纳认购款而未缴纳之日起每延迟一日
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其未缴纳认购款金额之万分之五的迟延履行违约金。
     6、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乙方签字并于
合同约定的下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①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获得了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有效批准。
     ②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且该等批复没
有实质性修改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或增设任何无法为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所
接受的额外或不同的义务。
     (2)本合同可依据下列情况之一而终止:
     ①如果先决条件未能完成,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合同。
     ②如果有关主管部门作出的限制、禁止和废止完成本次交易的永久禁令、法
规、规则、规章和命令已属终局的和不可上诉的,甲乙双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方
式终止本合同。
     ③甲方经过股东大会决议撤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④如果因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在守约方向违约方送达书面通知要求
违约方对此等违约行为立即采取纠正措施之日起 30 日内,此等违约行为未获得
纠正的,守约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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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用于认购科信技术非公开发行股票所使用的资金,全部
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该等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代持、信托、委托出资等情
况,亦不存在其他任何导致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的协议安排;不存在以分
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采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直
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的
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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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公司主营
业务或者对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或方案。若后续存在类似计划,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会依据有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和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的原则,并
依法依规披露。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
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
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
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后续存在类似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董
事会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除正常换届选举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届时发生相关
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
划。若后续存在类似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有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和维
护上市公司利益的原则,并依法依规披露。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情况进行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情况
进行重大变动的计划。若后续存在类似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有利于上市
公司长远发展和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的原则,并依法依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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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
或做重大变动的计划。若后续存在类似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有利于上市
公司长远发展和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的原则,并依法依规披露。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
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若后续存在类似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有利于
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和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的原则,并依法依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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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本
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
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核心
业务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权益变动后,上
市公司不会新增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新增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
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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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子公司的重大交易

     2016年12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市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之间所发生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间为2016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20
日,担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25亿元。
     2019年11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反担
保保证合同》,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保证期间:“(1)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
日)后两年止;(2)担保协议书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或对债务人
的不同债务约定有不同的履行期限的,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协议书项下最
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两年止。”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除上述担保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重大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
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
默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
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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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已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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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提供相关文件。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信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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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登志

                                                             2020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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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经办人员同意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科信通
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且
所引用的本公司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已经本公司及经办人员审阅,确认《深圳市科
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
法律责任。

     如本公司及经办人员未能勤勉尽责,导致本次收购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本公司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陈立丰、张庆




     法定代表人:何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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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科信技术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与陈登志之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3、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相关声明;

     4、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登志

                                                          2020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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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新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有限公司                                    源一路科信科技大厦
股票简称          科信技术                   股票代码         300565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登志                                      无
名称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对境内、境    是 □     否             是否拥有境内、 是 □            否 
外其他上市公司                             外两个以上上市
持股 5%以上                                公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种类:A 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陈登志先生其直接持有公司 26,277,42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2.63%;通过云
上市公司已发行    南众恒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375,523 股股份,间接持股比例为
股份比例
                  1.14%;陈登志先生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为 13.78%。
                  变动种类:A 股
本次发生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的    变动数量:41,600,000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20.00%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0 年 7 月 6 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拟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动的时间及方式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持续关    是 □        否 
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同业竞    是 □        否 
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是否拟于未来 12   备注: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
个月内继续增持    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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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
办法》第六条规    是 □            否 
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
购办法》第五十    是               否 □    不适用 □
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否 □
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
                  是                否 □
划
是否聘请财务顾
                  是                否 □
问
                  是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及    注: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科信技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
批准进展情况
                  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声明放弃行
                  是 □            否 
使相关股份的表
决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登志

                                                                 2020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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