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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信技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2020-11-07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0-097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云南众恒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信技术”)
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该计
划已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到期,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云南众恒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众恒兴”)计划在 2020 年 6 月 17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6 日以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3,027,14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4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5 月 27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
040)。
    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的
公告》众恒兴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0 年 5 月 18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合计数量达到 2,08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2020 年 6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结果暨第一期减持计划到期的公
告》,众恒兴在 2019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0 年 6 月 15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合计数量达到 4,157,91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1.99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2020 年 6 月 16 日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结果暨第一期
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众恒兴出具的《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
      函》,众恒兴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2020 年 11 月 5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合计数量达到 3,017,91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45%),现将其本次减持
      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云南众恒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南庄镇工业园区众创空间1栋
                                                    1单元303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11月5日
股票简称             科信技术                 股票代码                    300565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2,077,910                            0.999

            A股                            940,000                          0.452

           合 计                       3,017,910                            1.45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8,348,200             8.82   15,330,290              7.3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348,200             8.82    15,330,290             7.3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是√   否□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是□   否√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股份数量与此前披
      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众恒兴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减持方式:在众恒兴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众恒兴减持所持发
行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②减持价格:众恒兴所持科信技术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
合相关法律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③减持比例:在众恒兴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众恒兴进行减持,则
每年减持发行人的股份数量不超过众恒兴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5%。”
    4、众恒兴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减持完
毕后,众恒兴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
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截至 2020 年 11 月 5 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
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