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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信技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0-12-17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0-110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云南众恒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
行人”)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云南众恒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众恒兴”)提供的《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众恒兴计划在 2021
年 1 月 11 日至 2021 年 7 月 10 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 3,382,57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63%)。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众恒兴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总数(股) 无限售流通股(股) 持股比例(%)



    众恒兴       5%以上股东       14,880,290       14,880,290         7.1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二)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四)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含)3,382,572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含)1.63%。众恒兴具体减持计划如下: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众恒兴                   3,382,572                       1.63

     (五)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在 2021 年 1
月 11 日至 2021 年 7 月 10 日进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六)减持价格及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注:若减持计划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则股东计划减持股份数和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众恒兴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众恒兴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股东众恒兴承诺:“在锁定期满之后,众恒兴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情况如
下:①减持方式:在众恒兴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众恒兴减持所持发行
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②减持价格:
众恒兴所持本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规则要求。③减持比例:在众恒兴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众恒兴进
行 减 持 ,则 每 年减 持 发行 人 的股 份 数量 不 超过 众 恒 兴持 有 的发 行 人股 份 的
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众恒兴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
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众恒兴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本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
实施或部分实施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
性,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众恒兴本次减持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四)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