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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信技术: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报告2021-04-23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209 号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的鉴证报告



                         目    录                      页 码

一、 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                       1-3
     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
     告正文


二 、 附 件 :深 圳 市 科 信 通 信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1
      公 司 2020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扣 除 情 况 表

三、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209号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205 号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
贵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的通知》和《关于退市新规下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发表鉴证结论。




                          鉴证报告 第 1 页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营业收入
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
工作的通知》和《关于退市新规下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通知》的相关
规定编制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
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关于退市新规
下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编制。

    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
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鉴证报告 第 2 页
(此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2021 年 4 月 21 日


                      鉴证报告 第 3 页
附件 1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备注

                  营业收入                                  78,978.66                  33,906.85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441.86                     190.44

            其中:材料等销售收入                              322.41                      62.83    材料及废品销售收入
                                                                                                   主要为公司租赁或自有的房屋或场地对
                  租赁收入                                     67.97                      32.21
                                                                                                   外出租,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
                  其他收入                                     51.48                      95.40    零星其他业务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441.86                     190.44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78,536.80                  33,716.41


本表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获董事会批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_______




                                                      扣除情况表 第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