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五)15: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新能源一路科信科技大厦 1102 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登志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99,770,88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7.96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其中,5 名股东亲自出席,4 名股东委托 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 99,742,88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7.95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8,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5,214,8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2.12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其中,3 名股东亲自出席,2 名股东委托 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 25,186,8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10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8,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3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 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 所有议案,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743,4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5%;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87,4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3%;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743,4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5%;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87,4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3%;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743,4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5%;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87,4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3%;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743,4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5%;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87,4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3%;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743,4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5%;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87,4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3%;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87,4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3%;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87,4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3%;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陈登志先生、张锋峰女士、云南众恒兴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曾宪琦先生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 74,556,034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 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743,4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5%;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87,4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3%;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743,4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5%;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87,4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3%;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743,4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5%;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87,4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3%;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743,4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5%;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87,4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3%;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晏律师、诸骥平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 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