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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信技术: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2021-07-30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1-062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
公章后生效。
       2、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锂电池生产线的建
设。
       一、合同签署概况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信技术”)的
全资子公司广东科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网络”或“甲方”)因
公司锂电池生产线建设的需要,本着平等、自愿交易的原则近日与珠海泰坦新动
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泰坦”或“乙方”)采购化成分容系统并签订
《采购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金额为 3,450.00 万元(含税)。
       本次采购为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行为,合同金额达到了公司自愿性披露标
准,公司及科信网络与珠海泰坦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关联交易,本合同
的签订及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
式》之第 17 号上市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
进行披露。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泰坦新动力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燕清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西五路 11 号厂房一、二楼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电源、新能源与环保节能产品、弱电智能系
统、光机电一体化、检测设备、机械设备、通讯设备;工业过程自动化设备、现
场总线控制系统及仪器仪表、成套设备安装服务项目;计算机软件开发、系统集
成、应用服务及其他相应的技术服务、咨询和技术转让;自产产品和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与珠海
泰坦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的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
    3、最近三年公司及子公司与珠海泰坦之间未发生相关交易。
    4、履约能力:珠海泰坦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珠海泰坦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约方:
    (1)甲方:广东科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乙方:珠海泰坦新动力电子有限公司
    2、合同金额:34,500,000.00 元(含税)
    3、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合同约定时间、地点交付并安装设备,甲方按以下方
式进行结算: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金额 30%货款,即人民币
壹仟零叁拾伍万元整(:10,350,000.00);
    (2)设计图纸交付(按双方签订的技术规格书清单要求提供图纸)并经甲
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安排制作,设备制作完成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发货事宜,经
甲方现场确认设备无误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30%作为发货款,即人民币壹仟
零叁拾伍万元整(:10,350,000.00);
    (3)设备验收合格且设备正常运行一个月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 30%货款,
即人民币壹仟零叁拾伍万元整(:10,350,000.00);
    (4) 设备满壹年保修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10%货款,即人民
币叁佰肆拾伍万元整(:3,450,000.00)。发票信息及合同信息必须保持一致,如
因不一致导致的费用及后果全部由供方乙方承担,上述每一笔款项均为先付款后
开票。

    4、生效条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各方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
面做出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采购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若本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
锂电池生产线的建设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贸易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
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本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此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对公司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而形成业务依赖。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合同金额达到了公司自愿性披露标准,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
的履行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签署的《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