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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信技术: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0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
态度,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
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 12,443.31 万元,占公司净
资产比例为 19.21%,不超过公司审批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均履行了审批及信
息披露程序。
    公司审批的担保为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也无违规对外担保
情况,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勇 刘超 陈曦

                                   2021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