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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信技术: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2021-09-07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1-066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2、合同工期:本项目在施工现场具备进场条件,进场后100天内完成施工。
    一、合同签署概况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信技术”)的
全资子公司广东科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网络”或“甲方”)与
惠瑞净化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瑞净化”或“乙方”),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
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近日就广东科信技术产业园锂电项目洁净装修工程
加固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了《广东科信技术产业园锂电项目洁净装修工程施
工合同》,合同总金额为 38,500,000.00 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合同签署为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行为,合同金额达到了公司自愿性披露
标准,公司及科信网络与惠瑞净化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关联交易,本合
同签订及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
式》之第 17 号上市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
进行披露。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瑞净化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向双林
       注册资本:10,008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堰鸿路 88 号
       经营范围: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货
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信
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
设备制造;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惠瑞
净化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合同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
       3、最近三年公司及子公司与惠瑞净化之间未发生相关交易。
       4、履约能力:惠瑞净化资质齐全,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约方:
       甲方:广东科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惠瑞净化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2、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总价为38,5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叁仟捌佰伍拾万元整),
以上价格为人民币含税到货价,即含 9%增值税专用发票、运保费及合同中第一
条“3、承包范围”“4、工程承包方式”中所列的所有相关费用等;
       2.2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乙方投标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和措施
费不因任何原因作出调整;
       2.3 工程变更或增项内容的工程量按实计算,单价和措施费按乙方投标价执
行;
       2.4 甲方提供的平面布局需求图的基础上细化施工图不另计费用;
       2.5 乙方承担非实体措施费(包括乙方工作人员衣食住行、垃圾清运、材料
搬运、成品保护及相关保险费用)。
       3、付款方式:预付款为合同总金额的 30%,进度款为合同总金额的 55%,
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款合同总金额的 10%;合同总金额的 5%作为保修款,本工程
保修期满壹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无息支付该部分款项。
    4、合同工期:本项目在施工现场具备进场条件,进场后100天内完成施工。
    5、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
解决方式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署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若本合同顺利履行,将对锂电项目的
建设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战争、地震、水灾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
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本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对公司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
合同而形成业务依赖。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合同金额达到了公司自愿性披露标准,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
的履行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签署的《广东科信技术产业园锂电项目洁净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