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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信技术: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7-12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
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广东科信聚力新能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聚力”)的少数股东,即公司关联方收购股权。本次
交易符合科信聚力发展的需求,有利于科信聚力业务的独立性。因科信聚力 2021
年处于建设期,少数股东未实缴出资,经各股东协商同意,本次交易以设立时相
关出资方的实际出资金额为作价依据,因此交易定价定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子公司间设备转让及对子公司实缴资本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子公司间设备转让及公司以债转股的方式实缴公司
控股子公司科信聚力的注册资本,并同意其他少数股东分期实缴的事项有利于优
化科信聚力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资金实力,有利于保障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子公司间设备转让及对子公司实缴出资的议案》提交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超 陈曦 张正武
                                                      2022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