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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信技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2022-07-25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2-057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曾宪琦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信技术”)2
     022 年 5 月 9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2-037),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曾宪琦先生计划在 2022 年 5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以集中竞价、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6,24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3.0
     0%)。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曾宪琦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
     知函》,曾宪琦先生于 2021 年 6 月 26 日至 2022 年 7 月 22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合计数量达到 2,08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
     将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曾宪琦
           住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新能源一路科信科技大厦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6月26日至2022年7月22日
股票简称            科信技术              股票代码                    300565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100,000                                      0.05

            A股                        1,173,900                                     0.56

            A股                         280,000                                      0.13

            A股                         526,100                                      0.25

           合   计                     2,080,000                                     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请注明)
3.本次累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累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累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3,439,137          6.46           11,359,137                  5.4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439,137          6.46           11,359,137                  5.46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是√    否□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是□    否√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股份数量与此前披
     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曾宪琦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股东曾宪琦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承诺:“在解
     除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后,如果届时本人或者本人之近亲属仍当选为发行人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或者本人之近亲属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任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
         (2)股东曾宪琦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5%。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者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3)股东曾宪琦承诺:“在锁定期满之后,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情
况如下:①减持方式: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发
行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②减持
价格:本人所持科信通信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③减持比例:在本人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若本人进行减持,则每年减持发行人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的 25%。”
    4、曾宪琦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减持完
毕后,曾宪琦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
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截至 2022 年 7 月 22 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
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