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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信技术: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长期采购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2022-09-09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2-079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长期采购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履约的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下述《采购框架合同》及《户用储能全球业务合作协议》属于科信聚力与客
户为开展后续合作所达成的合作原则,协议中约定的采购数量为预测值,实际情
况以科信聚力与客户未来签订的具体订单为准。框架协议虽已对协议双方的权利
义务、争议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框架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为 1-3 年,执
行周期较长,履行过程中如出现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化、需求预测调整等
因素,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下述框架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客户对公司锂电池产品的认可,符合公司中长期
转型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但因客户具体订单的下单时间、价格、
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是否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尚
无法判断。按照目前协议所约定的产品类型和价格区间测算,订单毛利率水平不
足 20%,从订单签订到订单交付再到收入确认均受产能爬坡、产线合格率、设备
性能稼动率、原材料采购价格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会存在客户具体订单下单不
足、订单执行能力不足、订单效益不达预期等多种风险。因客户拓展周期的不确
定性和外部经济环境的复杂性,未来科信聚力是否有批量订单以及是否有直接海
外储能客户订单尚具有不确定性,如若科信聚力未来不能及时消化产能,拓展高
质量、高毛利订单,考虑折旧、各项费用等因素,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一定的
压力,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公司股价近期涨幅明显偏离公司基本面,明显高于细分行业上市公司均值,
公司除 2022 年上半年度业绩实现扭亏为盈外,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储能板
块业务拓展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亏损,2022 年半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金额较少且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因公司海外
业务占比较高,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外部经济环境变得更加错综复杂,跨国家、
跨地区的人员交流和货物运输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汇率变动亦会对公司业绩造
成波动,加上储能板块各项折旧和费用投入,2022 年全年是否能实现扭亏为盈
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部分股东尚有在减持周期内的减持计划,敬请投资
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2、协议生效条件:经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公司最近三年与国内 W 客户、国内 T 客户未发生类似交易,也不存在披
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签订概况
    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
文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东科信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全
文简称“科信聚力”)于近日分别与国内 W 客户签订了《采购框架合同》,与
国内 T 客户签订了《户用储能全球业务合作协议》(全文合称“框架协议”)。
上述协议为框架协议,W 客户拟在合作期间内向科信聚力采购电芯及模组产品
不低于 500MWh,按当前定价测算预计金额不高于 50,000 万元人民币(实际金
额以采购月份的具体价格为准);T 客户拟在双方协定的日本市场独家供货期内
向科信聚力采购总量不低于 500MWh 的电芯产品,按当前定价测算预计金额不
高于 50,000 万元人民币(实际金额以采购月份的具体价格为准)。
    二、合同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国内 W 客户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国内 W 客户主要从事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
销售等业务,是一家储能系统方案提供商,专注于提供全球范围内的智能能源解
决方案。
    2、关联关系:上述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
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交易对手方的资信情况良好,履行能力有保证。
    4、本次科信聚力与国内 W 客户签订的协议为意向性采购框架协议,不构成
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框架协议
的签订暂无需履行相关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与国内 W 客户签订《采购框架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国内 W 客户
    乙方:广东科信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1、甲方预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向乙方采购电芯及模组产品不低于
500MWh;按当前定价测算预计金额不高于 50,000 万元人民币(实际金额以采购
月份的具体价格为准)。
    2、甲方就本合同所规定的产品,通过订单的形式向乙方定货,订单内容以
附件规定的内容为准,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对订单格式进行修改。
    3、甲方预估需求量提前给乙方下达订单,以明确详细的产品数量、规格型
号、价格、交付地点、付款及结算方式等要求。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有效期
一年。
    5、争议解决:本合同的效力、理解与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
乙之间就履行本合同和采购订单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友好
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均可以将该争议提交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进行裁决,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另有规定除外。
    (三)国内 T 客户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国内 T 客户主要从事储能系统设备及配件的制造、研究、
设计、技术服务等业务。
    2、关联关系:上述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
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交易对手方的资信情况良好,履行能力有保证。
    4、本次科信聚力与国内 T 客户签订的协议为意向性采购框架协议,不构成
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框架协议
的签订暂无需履行相关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四)与国内 T 客户签订《户用储能全球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国内 T 客户
    乙方:广东科信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1、甲方承诺在双方协定的日本市场独家三年供货期内,甲方向乙方采购总
量不低于 500MWh 的产品,按当前定价测算预计金额不高于 50,000 万元人民币
(实际金额以采购月份的具体价格为准)。
    2、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满足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及认证所需相关资料,配
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及所需工厂审核等事宜,甲方委托第三方
认证机构对产品进行认证测试,并由第三方认证机构向甲方出具相应认证证书。
    3、针对全球市场(包括但不限于日本、美国、欧洲等)乙方承诺为双方稳
定、健康的发展提供必要保障。甲方就本协议项下的产品,通过订单的形式向乙
方定货,以明确详细的产品数量、价格、交付地点、付款及结算方式等要求。
    4、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协议下所取得的认证证书,也将在日本户用
储能系统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时使用乙方提供的取得认证证书的产品,乙方
为该产品的独家供货方,独家供货期限为 3 年(自产品取得认证证书后的第 7
个月开始计算)。乙方承诺在产品取得认证证书之日起,甲方拥有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包含该产品在内的半成品或成品)在日本地区的独家销售权,独家销售权
期限为 3 年,双方共同遵守。
    5、若一方违反框架协议第 4.1,4.2 条,一经发现,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违
反框架协议约定进行产品销售金额的 50%作为违约金。
    6、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争议解决:框架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其解释。甲乙双方对
框架协议条款及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若无法协商解决,双方同意向
原告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和胜诉方合理的律
师费用。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下述框架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客户对公司锂电池产品的认可,符合公司中
长期转型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但因客户具体订单的下单时间、价
格、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是否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有积极影
响尚无法判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2、目前科信聚力对储能市场客户的开发仍处于持续拓展阶段,公司仍在与
其他客户保持紧密沟通中。上述框架协议的履行预计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
成不利影响,不会形成单一大客户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情况
    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框架协议的签订暂无需履行相关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六、风险提示
    1、上述框架协议属于科信聚力与客户为开展后续合作所达成的合作原则,
协议中约定的采购数量为预测值,实际情况以科信聚力与客户未来签订的具体订
单为准。框架协议虽已对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争议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
但框架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为 1-3 年,执行周期较长,履行过程中如出现宏观经
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化、需求预测调整等因素,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
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目前公司对储能市场客户的开发仍处于持续拓展阶段,新客户的获取与
订单稳定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虽然储能整体市场需求广阔,科信聚力电池产品
已量产且已经在做市场推广,但由于同行业多家厂商有新建产能计划或者转型做
新能源业务,届时如果下游市场周期景气度发生变化,需求量未相应增加到与行
业供给产能相匹配的规模,可能会出现产品供过于求、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科信聚力年产约 1GWh 电池产线,首款产品为 100Ah 的超薄电芯,但因
为该产线是科信聚力的首条电芯产线,此款超薄电芯产品尚未经过客户大规模大
批量使用验证,且约 1GWh 的产能规模在供应链整合能力上和大规模生产的友
商相比不具备成本优势。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4、公司已披露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相关事项,其中
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储能锂电池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公司将购置生产设
备、研发设备,进一步扩大储能锂电池系统产能规模,继续积极开展储能行业内
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方面的相关研究,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公司将新增
2GWh 储能锂电池电芯和系统组装生产线及相关配套产能规模。本项目投资总额
约 5.4 亿元,建设期 24 个月。由于技术本身具有隐蔽性、潜在性和复杂性,决
定了技术创新的影响因素、成功与否以及其所带来的社会及经济效益都具有极大
的不确定性。公司在新领域的研发投入,如果无法研发出具有商业价值、符合市
场需求的产品或研发成果,可能给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也可能面临行
业技术迭代、无法及时掌握跟进新技术和市场需求的风险。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尚需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公司
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都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在本次
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因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较高,自筹资金先期投入亦会受
公司自身融资能力、已建成产能的消化进度和盈利能力等各种情况的约束,新增
产能的建设周期较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5、公司目前主要业绩来源于通信业务,公司储能产品虽已通过部分相关认
证,但上述认证为行业门槛式强制检验标准且尚未产生大批量交付订单,且因长
期框架采购协议的客户具体订单的下单时间、价格、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是否
对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尚无法判断。按照目前协议所约定的产
品类型和价格区间测算,订单毛利率水平不足 20%,从订单签订到订单交付再到
收入确认均受产能爬坡、产线合格率、设备性能稼动率、原材料采购价格等多重
因素影响,可能会存在客户具体订单下单不足、订单执行能力不足、订单效益不
达预期等多种风险。因客户拓展周期的不确定性和外部经济环境的复杂性,未来
是否有批量订单以及是否有直接海外储能客户订单尚具有不确定性,如若科信聚
力未来不能及时消化产能,拓展高质量、高毛利订单,考虑折旧、各项费用等因
素,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一定的压力,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6、公司股价近期涨幅明显偏离公司基本面,明显高于细分行业上市公司均
值,公司除 2022 年上半年度业绩实现扭亏为盈外,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储
能板块业务拓展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亏损,2022 年半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金额较少且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因公司
海外业务占比较高,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外部经济环境变得更加错综复杂,跨
国家、跨地区的人员交流和货物运输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汇率变动亦会对公司
业绩造成波动,加上储能板块各项折旧和费用投入,2022 年全年是否能实现扭
亏为盈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七、其他相关说明
    1、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
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1 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特定股东张锋峰女士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4,160,000 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通过集中竞价减持 2,079,980
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结束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上述减持符合其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张锋峰仍在减持计划中。
    1.2 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曾宪琦先生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080,000 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00%,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上述减持符合其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曾宪琦仍在减持计划中。
    1.3 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云南众恒兴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众恒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直接减持公司股份
3,748,455 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80%。
    1.4 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直接减持公司股份为 1,190,000 股,减持数量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0.57%。上述减持已经员工持股计划管理人委员会审议并授权操
作,处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计划内。
    1.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框架协议签
订前三个月内不存在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 3 个月内减持计划
    2.1 公司股东张锋峰女士已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披露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张锋峰未来 3 个月仍处于减持计划中。
    2.2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曾宪琦先生已于 2022 年 5 月 9 日披露减持计划,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2-037),曾宪琦未来 3
个月仍处于减持计划中。
    2.3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众恒兴未来 3 个月仍处于减持计划中。
    2.4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来 3
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股东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公司未接到其他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
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公司部分股东尚有在减持周期内的减持计划,敬请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
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二级市场股价受
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敬请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各种风
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八、备查文件
    1、科信聚力与国内 W 客户签订的《采购框架合同》;
    2、科信聚力与国内 T 客户签订的《户用储能全球业务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