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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信技术: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05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2-101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九次会议,已经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
通知。

    2、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新能源一路科信科技
大厦公司 1102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 7 人,实际参加的董事人数 7 人,其
中董事吴悦娟女士、独立董事张正武先生、陈曦先生以现场方式出席,董事长陈
登志先生、董事苗新民先生、吴洪立先生、独立董事刘超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陈登志先生主持,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人员
分别是:

    董事会秘书:杨亚坤

    监事:向文锋、吴湛翔、潘美勇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联董事陈登志回避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公司现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原发行方案的基础上,编
制了《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本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董事陈登志回避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需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相应内容进行同步调整,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深圳市科信通
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
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本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联董事陈登志回避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
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及修订,并编制《深圳
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本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联董事陈登志回避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与陈登志已签署《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陈登志之附
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
整,为进一步明确公司与发行对象之一陈登志之间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与陈登志签署《深圳市科
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陈登志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陈登志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陈登志为公司关联方,陈登志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本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联董事陈登志回避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承诺的议案》

       公司承诺,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则:

       公司将积极履行《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陈登志之附生效条件
的股份认购协议》及《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陈登志之附生效条件
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的相关义务。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批复的有效期内启动发行程序,并及时向陈登志发
出认购款缴纳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本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