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为全资子公司深圳雷能混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深圳雷能”)申请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深圳雷能解决经营发展所需 资金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章页) 与会独立董事签字: 张屹 赵宇 佘志莉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