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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雷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8-03-27  

						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18-033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

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

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闲置资金拟投资的产

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

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投资产品将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

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

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

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向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四、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3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

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

项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3月2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

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各专项核查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资金

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

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

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

不利影响;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

报。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西部证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

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