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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雷能: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8-06  

						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18-075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
于2018年7月21日在相关指定媒体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 cninfo.com.cn)上刊
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8月6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8年8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5日15:00至2018年8月6日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何营路新雷能大厦5楼大会议室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彬先生
     8、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9、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公 司总股本 115,540,000 股,出席本次会议现
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 人,代表股份 53,504,568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30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47,490,01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1.10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
表股份 6,014,55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2056%。提案 1、提案 2 回避表决
1 人,代表股份 25,745,1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2825%。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
代表股份 11,195,46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68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180,9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841%。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014,55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2056%。
     1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
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议案 1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担保公司申请委托贷款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59,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95,4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议案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759,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95,4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504,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已获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95,4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相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