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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雷能:更正公告2018-12-04  

						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18-102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雷能”、“公司”)

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首次披露了《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其他

相关公告文件,并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北京新雷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公告文件。

    2018 年 11 月 21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2018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

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8 年 11 月 23 日。经事后审

查,公司披露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公告中的部分内

容表述不够准确和严谨。现对该部分内容作出更正如下:
    (一)本次更正的范围

    本次更正的范围为本次更正内容所涉及的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的所有公告文件,包括《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新雷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以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决议或核查文件、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法律意见书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其他以更正内容为基础的相关内容

均以更正后的表述为准。

    (二)本次更正的内容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更正前: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更正后: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更正前: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本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更正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本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更正前: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

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4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
排如下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预留限制性股票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5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预留限制性股票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更正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

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       4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48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

排如下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
  预留限制性股票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       5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预留限制性股票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       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

不变。公司对因上述更正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

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