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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雷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3-16  

						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19-009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

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

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及证券公司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收益凭证、质押式回购等)。闲置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

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2)流动性好,不得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投资产品将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提请董事会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

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及券商流动性好、安

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

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向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四、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3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

议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 万元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

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3月1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

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各专项核查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资金

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

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

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增加资金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西部证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

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15日